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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7/22 5:24:36 浏览:385

各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中小进出口企业: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我省2014年外贸促进政策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皖商贸发字〔2014〕82号)精神,2014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就我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优先支持境外参展,兼顾国际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国际市场考察、企业培训、境外商标注册及广告、国际市场宣传推介、企业中英文网站建议、境外技术及品牌收购、境外投(议)标、境外专利申请。

二、资金申报注意事项。已进行资质注册的企业直接进行资金拨付申请,企业申报资金拨付申请时,要如实填报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同时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填报《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项目名称要简短明了,特别注意项目小结的填写要求,除简要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及取得效果外,还须详细说明出国人员姓名、出入境日期及国别和在每个国别的天数、每人国外机票实际金额、境外展览会时间、摊位数及面积、每个摊位收费标准等项目情况,申报企业网站项目的注明网址;所附的相关资料,有的就打√,没有的绝对不要打√,否则将以资料不完整为由不予支持;对企业参展项目另报1名人员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时,必须在项目小结中注明所对应的境外展览会名称,对应不清楚的,将不予支持。

企业没有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网站上注册的要先进行网上注册,并将注册登记表和相关证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送区及市商务局各一份。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并予以资质公示后,企业才能进行资金拨付项目申报等工作。如需修改企业资质,请及时与商务局联系。

三、资金申报时间要求。为了避免因网络原因影响申报工作,请各企业对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完成项目务必提前于2014年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书面材料,否则影响了资金申报的,后果企业自负。今年4月1日以后的项目何时申报另行通知。企业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及时与市商务局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科联系,一是确认是否申报成功;二是确认是否需要修改。

四、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企业上报书面材料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及其相关合同或通知(协议、确认书)、发票、机票、机票专用发票、护照及签证(出国批件)、考察报告、银行转账凭证(现金收据)、证书(样本、光盘等)、认证单位及网络等公司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登机牌(原件)等合法凭证,如果付款方式是现金必须附盖有现金收讫章的现金收款收据,请企业尽量不使用现金付款方式。外文一定要翻译。

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的复印件要确保清晰、完整,复印件不清楚的将不予支持。相关资料须全部加盖单位印章,涉及财务部门的还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今年我局将继续核查企业境外考察和境外参展等项目出国人员护照、认证证书原件。

对资料不全的项目肯定不予支持,而对资料完整的项目若不属于今年省厅优先支持范围的,也可能不列入支持,请申报企业给予谅解。

请各企业务必于4月25日前完成书面资料报送工作。书面资料报送市商务局(加盖区商务局公章)二份,市财政局、区商务局各一份,企业留一份。过期将不予办理。

五、联系电话及地址。市商务局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传真:3828947,3828474,地址: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224室。市财政局企业科:3122289,地址: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532室。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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