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通过采购动力锂离子电池芯和消费锂离子电池芯进行系统设计和集成后,生产制造出电池电箱等产品销售给下游汽车生产厂家和电子产品厂家。外购动力锂离子电池芯和消费锂离子电池芯是芜湖天量生产流程中必要的一个环节;芜湖天弋拥有国际化的专业团队,掌握丰富科研和管理经验人员,拥有广泛的电池技术背景和丰富的设计及制造经验,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都有强大的实力。芜湖天量拟向关联方芜湖天弋购买电池芯产品是基于自身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关协议将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的,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张加祥先生回避表决,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投了赞成票。
六、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芜湖天量与芜湖天弋的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和张加祥先生回避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芜湖天量拟向关联方芜湖天弋购买电池芯产品是基于自身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芜湖天量与芜湖天弋的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证券简称:*ST融捷公告编号:2015-07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主要用于芜湖天量的经营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芜湖天量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天量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订借款合同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向芜湖天量提供的财务资助按照月利率5.5%。收取利息,具体金额按日计算。
二、芜湖天量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号:340200000245721
组织机构代码证:33646793-1
税务登记证:34020333646793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区南区中小企业创业园9#厂房01室
法定代表人:陶广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02日
营业期限:2015年09月02日至2065年09月01日
经营范围:研发锂离子电池控制系统;消费锂离子电池组、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锂离子电池保护板、汽车动力电池电箱、储能电池电箱及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组的技术咨询;自营或代理各项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芜湖天量的股东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由于公司持股40为芜湖天量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在芜湖天量董事会中占半数以上席位,芜湖天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财务状况
芜湖天量于2015年9月注册成立,目前正在进行一期项目建设。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芜湖天量于2015年9月注册成立,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的经营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将有助于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四、提供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芜湖天量的经营发展,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做出的财务资助。公司在向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财经管控,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芜湖天量其他参股股东因自身资金方面的原因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但将按照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财务资助事项后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能够有效的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芜湖天量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做出的财务资助,芜湖天量其他参股股东将按照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财务资助事项后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能够有效的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该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投了赞成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此次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规、合法,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芜湖天量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做出的财务资助,在芜湖天量其他参股股东将按照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财务资助事项后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能够有效的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向芜湖天量提供的财务资助按照月利率5.5%。收取利息,具体金额按日计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证券简称:*ST融捷公告编号:2015-07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12月1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芜湖天量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待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回避表决;议案1、议案2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会议审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