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芜湖 > 企业单位 > 正文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

发布日期:2021/11/20 14:03:31 浏览:487

确需变更的,公司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七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三)参会股东类型;(四)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五)拟审议的议案;(六)网络投票流程;(七)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本条规定的参会股东类型,按照A股、B股、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优先股进行分类。如公司发行多只优先股的,还应区分不同的优先股品种。第五十七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五十八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第五十八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九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第五十九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十二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除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情形外,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要求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且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第八十二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一百〇三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一百〇三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作;……(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对专门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须由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收购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担保事项,以及本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上述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公司行使提供财务资助、……;达到以下标准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须由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以及本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上述收购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公司行使提供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5、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合同、协议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合同、协议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一百五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八章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2、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主业调整、经营方针,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经营计划、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3、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协议转让或划转股权、高风险投资额度设置及调整,公司及二级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资产处置、股权投资、单笔金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公司开展高风险投资等事项。4、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战略规划、风险防控、法律事务等基本制度和投资、融资、担保、捐赠、薪酬分配等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5、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总部机构、分公司等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投资设立二级企业。6、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7、直接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重大事项。8、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9、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绩效考核政策等人力资源管理重要事项。10、其他需要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结合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反腐败力度,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八)其他有关责任。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本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章程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二百一十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二百一十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芜湖市市场监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 [年报]21鸠江债04-29

    来源时间为:2024-04-29原标题:21鸠江债: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3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3……

  • 安徽公布国土空间规划蓝图,重点提及这个“圈”04-29

    安徽公布国土空间规划蓝图,重点提及这个“圈”国际金融报04-2220:34评论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安徽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 华夏航空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04-27

    来源时间为:2024-04-23()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一)行业发展现状1、国内航空运输业概况2023年是全面贯……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